现将本学期重修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重修课程范围:2017年秋季学期正常开设的学位课、必修课、限选课。
2、报名资格:
(1)本专业低年级正在开设的课程,本人以往修读过,但考核不及格或对成绩不满意的学位课、必修课均可报名重修。
(2)限选课的重修报名仅限学生补考后仍不及格的限选课程。
根据有关规定,自2007级本科生开始,学位必修课重修报名及考试机会为一次,已经参加过重修的课程严禁再次报名。
3、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学生每学期修读的课程不能超过34学分。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报名参加重修。
4、2016级学生报名重修一定要注意只有课程代码、名称和学分三项内容同时与本人培养计划(或网上个人成绩)中所列课程完全一致方能确定为同一门课,所报课程有误,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无效。
2013、2014、2015级学生报名重修,如果找不到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三项内容完全一致的课程,可以选报课程名称、学分、开课单位三项内容相同的课程,如果还是找不到,可以联系开课单位、任课教师或者教务处咨询课程调整情况。
5、重修上课有三种方式:单独编班、插班听课、自学。选择单独编班听课的学生人数大于30人的课程将组织编班教学,申请参加编班上课的学生应按时参加上课,经任课教师认定缺课累计超过1/3学时者,取消其考试资格。不单独编班的课程,重修生以自学为主并可随开设班级插班听课。
6、重修课程的考试随开课班级进行,重修学生应及时追踪考试安排,教务处不再单独通知重修课程考试安排。
7、教务处统一印发重修听课证,学生参加上课与考试必须携带该证,所有参加听课的重修生必须到任课教师处登记并记考勤,任课教师可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师用表中下载《石家庄铁道大学重修登记册》,考勤数据作为年终计算工作量的依据。
8、学生毕业时档案成绩取考试最高分,但重修成绩标记“重修”字。
9、报名方式如下:
本次报名由学生个人通过教务处主页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按如下方式登录:
“教务处主页”→ “教务管理”→“重修报名”→“学生登录”, 申请重修的课程。
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28日14:30~10月10日15:00,请各单位通知有关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任何形式的补报。
附件1:重修报名登陆界面
教务处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