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石家庄铁道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文件规定,本学期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将在第13周至第14周期间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时间
网上评价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至5月30日24时,到截至时间评教系统将自动关闭并开始统计结果。按照文件规定,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网上评教的学生,将无法参加下学期网上选课。
二、评教范围
被评教师为本学期承担校本部本科教学任务(不含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所有教师;
校本部全体本科学生均须参加评价。
三、评教方式
2.进入“教学评价”后,选择“评估课程”,在“评估状态”一栏中显示“未评估”。
3.点击“操作”栏中对应课程的“评教”,出现“××课教学质量评价标准”表,学生按本人意见认真填写所有项目,然后点击“提交”,本门课程评价结束, 其结果不可修改。
特别提醒:课程质量评价标准中的主观评价部分(该部分评语好坏不会影响老师的评价结果)。同学们可以对老师做的好方面及需要改进的地方诚恳地指出,以便老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的教学质量。
4.继续进行其他课程的评价,直到评完全部所修课程,评价工作结束。
四、其他说明
1.学校只公布每名教师的总体评价结果,教师本人不能查询每个学生的评价情况,希望同学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客观、公正地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2.请各单位做好学生动员和教育,认真参与,不得委托他人代评。
3.学生如遗忘本人密码,由院系教学秘书协助查询。
4.特别提醒:学生在课程质量评价过程中,如发现需评价的课程与自己本学期所实际开设的课程相比有遗漏情况,请填写〈2017春季学期有遗漏课程登记表〉点击下载,以班级为单位于5月27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春晖楼东办206室)。如不及时上报,遗漏的课程将无法完成后期的成绩上报工作。
5.各位同学在评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浏览《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生网上评教常见问题解答》(查看路径:教务处主页->“教学质量”栏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或咨询教务处教学质量办公室(春晖楼东办203室),电话:87936400。
教务处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