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第十三届学生会章程

二〇一八年十月

石家庄铁道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会

   

 

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具体指导下,我学生会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始终坚持“不忘初心,善始善终”的工作路线,以思想学习指导宿舍文化建设、创新创业、文化艺术等各类活动为载体,为同学们营造良好生活、学习的环境。以建设成为不断进步、学习优异、兢兢业业、不畏辛苦的学生组织为方向,不断加强自身组织队伍建设。在困难中求进取,于发展中求创新,在团结和带领全学生会成为学院的发展和建设贡献了微薄的力量

一、以学习思想政治、坚持爱国主义为核心,用坚定的理想信念带领同学们发扬“电气永争第一”的口号。

 

二、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抓手,不断提高学生会工作、服务水平

 

三、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积极参与学院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学生正当权益。

 

四、以为同学们素质拓展提供平台为目的,大力开展文化科技类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五、以创造学生会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为目的,积极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组织队伍影响力。

 

六、克服挑战、迎难而上,坚决建立与新生同学们的沟通与联系,坚决不忘团学工作建设。

实现中国梦关键要看我们这一代青年的责任担当。光荣属于历史,奋斗成就未来。让学生会在全院领导与老师的亲切关怀和领导下,在团委的精心指导下,在全院师生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把握机遇,与时俱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每位同学的“成才梦”和“铁大梦”与“中国梦”紧密的结合起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电气学院的美好明天,贡献青春力量!在新的征程上谱写出新的华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和《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生团体活动指导手册》 ,为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规范健全学生会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石家庄铁道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简称院学生会),是在中共石家庄铁道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委员会领导和共青团石家庄铁道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委员会具体指导下展开工作的群众性学生组织,是全院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为准则,绝不以营销盈利为目的。

 

第四条 本会宗旨:

 

(一) 倡导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二) 担当学院各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三) 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全院学生生活。

 

第五条 本会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断学习深化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宣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发挥作为学院党委和团委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与学院各部门的联系,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环境,推动学风建设;

 

(三)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参与学院学生事务的管理,促进师生的团结,在维护学校和学院整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四)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基本方针,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加强大学生基础文明建设,努力为同学服务;

 

(五)加强与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生会,兄弟学院学生会及其他群众性组织和社会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增进相互间的友谊与联系。

 

第二章 会员及其权力和义务

 

第六条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所有在册全日制本科生凡承认本会章程(本科学生包括普通本科学生及专接本学生),不分民族、性别、信仰,均可申请加入学生会。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成员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成员有讨论本会工作,并通过各种合理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建议、批评并要求答复的权力;

(三)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四)成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

(五)成员有权要求本会各级组织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建议、要求及意见;

 

(六)成员有权参加本会工作和所举办的各项活动;

 

(七)成员有权申请辞职(书面),但是未经组织批准不能擅自离职。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乐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维护各成员之间的团结;

 

(三)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科研和工作任务,提高自己的全面素质。

第九条 本会每学期对会员定期进行综合考评,给优秀者予以表彰,授予“每月之星”、“年度先进个人”及其他荣誉称号。

 

第十条 会员在任职期间有行为表现恶劣者,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留会查看、撤销职务和劝退等处分。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本会下辖:主席团、办公室、体育部、文艺部、外联部、宣传部、记者团、礼仪队、自律委、学科部、生活维权部和主持人团队,共计十二个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主席团提议、院团委书记通过可对各职能部门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二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的具体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及本组织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 石家庄铁道大学电气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院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学代会由学生会主要代表及学院领导组成,且要定期参加团委例会,如若无法到场,提前请假。

第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修改和通过学生会章程;

(二)审议和通过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团支部考核大会);

(三)审议和通过学生委员会提案报告;

(四)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五)讨论、决定新一届学生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学校现实情况向全体会员发出倡议;

 

(七)讨论、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本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常设机构,设主席一名,副主席六名;主席、副主席由学生会换届选举产生,由院团委书记负责指导学生会日常工作。主席团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其职权:

(一)执行本会章程,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决定重大事项;

(二)负责召集学生会全体例会、学生干部全体例会;

(三)批准任免学生会负责人,决定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职责;   

 

(四)向学院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

 

第十六条 学生会职能:

(一)贯彻落实各项部署的任务和决定;

(二)制定各部门工作计划,履行各部门职能;

(三)收集和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同学利益;

(四)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五)维护并宣传电气学院学生会的良好形象。

 

第十七条 学生会主席职责:

(一)主持和召开学生会会议,确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指导、帮助、督促学生会会议,研究、讨论学生会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

(三)代表学生会向学院领导汇报工作,接受院团委书记的指导和帮助;

 

(四)根据学生会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学生干部;

 

第四章 学生干部

 

第十八条 学生干部是学生会的骨干,学生会按照严格要求,从多方面考察任用和选拔学生干部。

 

第十九条 学生干部的要求:

 

(一)恪尽职守。我们要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培养科学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学术规范,不能倒置本末、荒废学业,不能因学生工作而迟到早退缺课旷课。

 

(二)牢记我院学生干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我们要把努力为同学服务作为主要目的,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认真倾听广大同学诉求,积极畅通校园沟通协调渠道,实心实意帮助同学解决困难,维护和传扬我院学生干部的良好工作作风。

(三)永葆理想主义情怀。我们要珍惜代表服务同学的荣誉和锻炼能力的机会,公私分明,甘于奉献,不借组织平台为个人“镀金”“铺路”。

 

(四)扎扎实实做事。我们要把让广大同学满意作为工作目标,雷厉风行,久久为功,反对漂浮作风,反对形式主义。要扎根同学、勤于交流、求真务实,力戒模仿行政化的工作方式。

(五)营造平等氛围。我们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身份是学生,牢记学生组织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坚决反对“官”本位思想和作风,彼此互相帮助、平等相待,不追求头衔、不装腔作势。

 

(六)第六条摒弃庸俗习气。我们要努力建设充满朝气、干净纯粹的组织文化,不吃吃喝喝、贪图玩乐、讲求排场,要克服精致利己思想,坚决抵制社会不良习气侵蚀。

(七)因时而立,因势而为 。我们要关注时事,聚焦时事。有助于我们增强关心社会、热爱祖国的情感;有助于我们提高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只有了解社会、关心社会才能适应社会、融入社会,更好地奉献社会;有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八)积极向上助人为乐。学习雷锋精神我们要本着为学生服务的目的,从学习上、生活中加强自律、提高服务意识,积极参与到校园服务和社会服务中去,以实际行动来践行雷锋精神。

(九)以老带新传帮带,力促素质全面提升。为进一步提升我院新一代干部的工作能力,不断加强年轻干部专业化素质和岗位技能,营造有利于年轻干部健康成长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我院积极开展以老带新、新老互补的“传帮带”活动,搭建年轻干部成长平台,促年轻干部健康快速成长。

(十)掌握先进网络技术。面对跨入信息社会的形势要求,我们要不断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积极参与各项科技类竞赛,不断学习Office和新媒体技术,深化第二课堂,全面提升自己的科学才干。

(十一)树立标杆,起到引领带头作用。我们要加强学生干部的思想培养,积极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在青马培训中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思想高度,树立学生干部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党组织、团组织靠拢,奠定学生干部队伍的思想基础。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学生干部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石家庄铁道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