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寒假河北省

  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体验省情·服务群众

“互联网+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党委)、宣传部、农工部(委),教育局、商务局、扶贫办,共青团市委,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善行河北·立德树人”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高校实践育人工作,深入开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师生投身社会实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层次体验省情、多形式服务群众、多途径创新创业,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决定继续组织2016年寒假全省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体验省情·服务群众”“互联网+”主题实践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1-20163

二、组队方式

主题实践活动采用组队集中实践与个别分散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队集中实践时间不少于7天,个别分散实践时间不少于10天。 

各高校要选拔45岁以下青年教师以及学生党员、团学干部组建省级实践小分队2-4支,成员不少于10人,其中45岁以下青年教师不少于4人;各高校要根据在校生人数,组建校级、院系级实践小分队若干支,每队成员不少于10人,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要占一定比例。参与实践学生总数要占在校学生总数的50%以上;鼓励按照地域组织回乡实践小分队;鼓励各高校组建青年骨干教师实践小分队,鼓励高校全体青年教师及学生结合自身实际,返乡回村,以“互联网+”为主题,对身边人进行宣传教育,从身边父母做起,从自身家庭做起,开展实践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重点开展“智慧乡村”建设活动。各高校要将主题实践活动与国家“互联网+”战略和我省“智慧乡村”发展战略相结合,重点组建 “互联网+”实践团队。积极倡导“互联网+”思维,帮助乡村运用互联网促进事务管理、提升生产效益、拓展销售渠道,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开辟农民创新创业的新平台。各高校要加强队伍的专业化程度,组队前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教育;要组织青年师生深入乡镇、农村,进行“乡镇信息化与互联网+”知识普及,为农户集中培训互联网、电子商务知识;要与美丽乡村建设、扶贫攻坚电子政务建设结合起来,帮助建设村级微信公众服务号和乡村微信群,通过互联网实现文化宣传、通知下发、活动召集、公共事务意见交流、特色农产品推介等功能;要深入调研乡镇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条件和主要农产品情况,帮助农户开设网店、微店,通过电商平台营销农产品,在有条件的实践地点帮助电商推广,大力培育、发展“淘宝村”

(二)深入开展社会调查活动。各高校要紧密联系省委、省政府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举措,重点围绕城镇化建设、“三农”问题、教育改革、民生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治理、京津冀一体化等社会普遍关注、对经济和民生有重大影响的政策,组织广大师生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农村,通过走访调研、问卷调查、数据分析、座谈访谈等形式开展调查和研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形成调研成果,为推动河北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三)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高校要发挥高校人才优势,结合本地历史文化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协助当地做好村镇发展规划、村庄标识标牌设计、绘制美丽乡村文化墙、组织丰富多彩的群众文体活动等工作。积极组织学生深入农村、街道、社区,开展公益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环境保护、法律援助、文明行动、知识传播、技术培训等,普及科学知识,传播文明理念,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积极开展真情助困活动,开展关爱空巢老人、残障人士、低保人群以及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志愿活动,传递爱心和温暖,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贡献青春正能量。

(四)深入开展“感恩父母”家庭体验活动。各高校要以感恩父母、回报家庭为导向,鼓励返乡学生合理安排寒假生活,为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向家人汇报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为父母减一分辛劳、送一份亲情、添一份温暖,感恩父母的抚育和培养,树立成人意识,培养家庭情感。

四、评比表彰

对寒假全省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体验省情·服务群众”“互联网+”主题实践活动先进集体、个人和成果,将于2016年暑期主题实践活动一并进行年度评比表彰。推荐参评对象原则上应在校内表彰的社会实践先进集体、优秀个人、优秀成果中产生。

五、有关要求

(一)各设区市及县(市、区)要做好协调组织工作。各市委宣传部、农工部(委)、教育工委(党委),各市教育局、商务局,扶贫办,共青团市委,市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要协助各高校做好与其实践地点(所在市、县、区)相关部门的对接工作,并为各高校开展好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的指导、帮助和支持。

(二)各高校要切实加强领导,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活动方案,并以党委文件下发。要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一名校领导负责,校内有关部门、院系参与,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各高校要为大学生和青年教师社会实践提供经费保障。各高校学生参加暑假主题实践活动要计入学分,教师参加暑假主题实践活动要计入工作量,在学生评先评优、教师晋职晋级及职称评聘中要突出主题实践活动经历。

(三)各高校要重视做好主题实践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实践地点选择以农村基层为主。要按照“安全第一、就近就便、服务本土”的思路,坚持高效务实、按需设项的原则,以基层实际需求为出发点,灵活、高效的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充分考虑实践期间实践地的天气、交通、生活环境等客观因素,依实际情况为实践师生办理相关保险,确保人身、财产及交通出行安全。鼓励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师生交叉组队;鼓励长期在一个实践地持续深化实践成果。实践过程中要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宣传,切实发挥社会实践相对于专业实习、实训不可替代、不可或缺、不可等同的作用。

(四)各高校要重视做好主题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要针对本校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与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在各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要运用好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大力实践育人的良好舆论氛围。要注重收集、整理、保存活动资料,做好主题实践活动资料报送工作。省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高校团委工作人员QQ群(群号:241310200)及时发布主题实践活动相关通知,公布各高校、各地开展实践活动最新进展,交流各自的工作经验、成效。

六、时间安排

(一)201615日前,各高校上报本校寒假主题实践活动联系人信息(学校、姓名、职务、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活动方案、电子商务基本知识宣传材料和培训资料及《2016年寒假河北省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体验省情·服务群众”“互联网+”主题实践活动省级实践小分队登记表》(见附件1)。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指定邮箱。

(二)201611日 —315日,各高校根据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寒假主题实践活动。

(三)2016320日前,各高校上报寒假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学校工作总结、师生实践日志、小分队调研报告、实践活动图片与视频等资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指定邮箱。

2016年寒假河北省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体验省情·服务群众”“互联网+”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思想政治与体育卫生处。

联 系 人:           邮箱: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联系电话:0311-66005204(传真)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1317

邮政编码:050051                      

 

附件:

2016年寒假河北省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体验省情·服务群众”“互联网+主题实践活动省级实践小分队登记表

 

                             201512 

附件

2016年寒假河北省大学生和青年教师

“体验省情·服务群众”“互联网+”主题实践活动

省级实践小分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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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码

 

 

 

 

起止时间

2016        日——2016      

实践地点

 

实践活动内容概述

 

 

 

 

 

 

 

 

 

 

 

 

 

 

 

 

 

 

 

 

 

 

推荐单位意 

 

 

 

                   (高校主管社会实践部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