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学生会成员任职条件:
1、正派的思想作风,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思想上响应党的号召,积极学习和宣传党和国家的领导方针政策。
2、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纪律性,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学校学生会常代会的监督。
3、具备领导工作所必需的能力,要有领导风范,具有一定的分析和决策能力,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4、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工作,做好领导工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5、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以身作则,礼貌待人,诚实大方,谦虚好学,关心部员,团结同学,能和部员融洽相处。
6、具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勇于承认错误,善于总结经验。
7、有正义感,敢于提出工作中的坏人坏事,敢于同一切损害集体利益和他人和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
8、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在工作中要善于学习和不断完善自我。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同时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60分以上的为合格,40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4、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 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文员扣10分。
  B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或迟交的,文员扣5分。
  C 会议记录两周未交一次的,文员扣5分。
 ②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 缺席一次20分。
  B 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20分。
  C 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0分。
 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部长扣20分。
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0分。
参加学生会活动,不按规定着装、佩戴工牌的扣20分。
 ⑥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 无故不参加者:扣20分。
  B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10分。
  C 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5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30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30分。
三、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3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40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40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40分。
四、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3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40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040分。
五、自律委必须将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并以展板形式予以公布。
六、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