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系(部):
为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教学的积极性,表彰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拔尖人才,经研究,学院将组织评选2009-2010学年教学标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和依据
参评条件和评选程序均按照《石家庄铁道学院教学质量奖与教学标兵评选奖励实施办法(暂行)》(石院教[2008]178号)文件进行。由于教学质量奖和教学标兵评选工作开展不足三年,因此,本学年教学标兵参评教师由各单位择优推荐,原则上在院级教学质量奖中产生。
二、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178号文件中的参评条件,认真组织好选拔工作。
2、参评教师需填写“石家庄铁道学院教学标兵推荐表”(请点击此处下载),于2009年10月16日下班前一式三份交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
教务处
200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