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程承担单位:
现将2009年秋季学期各单位承担的课程中包含有实验或上机的情况进行了统计和整理,为了保证实验项目信息准确,请各单位通知相关任课教师进行核对,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负责核对“开设单位”是本单位的课程信息,请任课教师核对人数、实验或上机学时。重点核实“承担实验室”一栏(仅根据历年情况进行划分),不正确的要做出标记。(实验室名称见附件)。
核对学时要注意实验和上机学时,如果实际执行需要更改计划务必经教务处教学计划办公室认可后方可修改,否则严格按照计划学时执行。对于不能执行的实验或上机任务要说明原因。
2、通知任课教师在开学前2周内到相应实验室联系,确定实施细则,同时与实验室共同完成“实验教学实施计划表”(见附件,最终由实验室汇总整理后集中报送)的填写。
3、对于外语系的课程请任课教师将需要在语言实验室上课的学时填写在“上机学时”栏即可。
4、实验室教学任务书将在近期定稿后发各教学单位,具体任务和报送“实验教学实施计划表”的时间,请以正式发稿为准。
5、请在9月30日16:00前课程承担单位确认汇总后将核对情况(只统计有问题的数据内容)或发至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报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注意:对于需要到计信分院实验室上机的课程请务必在开学前3周内联系具体事宜。
教务处
200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