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系、部
现将本学期补考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补考资格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安排其上学期课程补考一次。
1、在校生上学期所开设的学位课、必修课正常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实践环节不及格的课程不组织补考。
2、上学期按规定办理学位课、必修课缓考手续的;旷考学生不允许参加补考。
3、2008届、2009届延长学制符合提前考试规定的学生。
二、时间安排
1、教务处统一安排补考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9月7~9月11日;
2、体育课补考由体育部负责组织, 9月13前组织完毕
3、学院统一安排的补考考试时间请登陆教务处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教务信息公告栏查询。
4、整个补考及成绩上报工作于9月15日前结束。
三、试卷准备
     1、考试试卷为上学期课程结课考试时未使用的另一套试卷。
     2、所有补考试卷由任课单位负责于9月6日前印刷完毕,保证试卷数量、质量,并做好保密工作。
四、考试组织
1、各分院系务必安排专人负责考务工作,从考试安排、试卷印刷传递、监考安排、阅卷、成绩上报等环节全过程严格管理;
2、监考由任课单位安排,保证每个教室有2名监考教师。
五、考试纪律
1、各分院、系组织监考教师和补考学生学习《石家庄铁道学院学业考核管理办法》相关条款,重申考试纪律,延续上学期良好的考风考纪,杜绝考试作弊。
2、补考考生必须携带考试证参加考试不并在教务处安排的教室内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就座,监考人员履行监考职责,填写考场记录单,对缺考考生进行登记。有违纪或作弊行为的,应保留相关材料等证据,连同考场记录单上报教务处。学院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试巡视。
 
注意:请参加补考的同学在综合教务在线的教务信息栏中查阅考场安排,务必按照考场安排参加考试。
 
 
教 务 处
200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