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系(部):
按照石院教[2006]107号和[2008]79号文件规定,本学期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将于第13教学周至第14教学周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时间
网上评价时间为2009年5月11日8时至5月25日8时,到规定的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评教系统并开始统计结果。按照文件规定,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网上评教的学生,将无法进行下学期的选课。
二、评教范围
被评教师为本学期承担校本部本科、四方学院和高等技术分院教学任务(不含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所有教师;校本部所有本科学生(不含毕业生)均须参加评价。
三、评教方式
校本部学生可以使用校园网范围内的机房或学生宿舍内的微机,通过登录校园网教务在线系统进行评教;四方学院和高等技术分院学生通过手工填写量表的方式进行评价。
四、其他说明
1、学院只公布教师的总体评价结果,教师本人不能查询每个学生的评价情况,希望同学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客观、公正地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2、请各单位做好学生动员工作,认真完成此项工作,要求学生本人参加所有任课教师的评价工作,不得委托他人代评。
3、评教工作中如有疑问请拨87936400,办公地点在春晖楼203室,或电子邮件至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我们会尽快解决。
教务处
20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