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本学期重修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重修课程范围:2016年秋季学期正常开设的学位课、必修课、限选课。
2、报名资格:
(1)本专业低年级正在开设的课程,本人以往修读过,但考核不及格或对成绩不满意的学位课、必修课均可报名重修。
(2)限选课的重修报名仅限学生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
3、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学生每学期修读的课程不能超过34学分。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报名参加重修。
4、学生报名重修一定要注意只有课程代码、名称和学分三项内容同时与本人培养计划(或网上个人成绩)中所列课程完全一致方能确定为同一门课,所报课程有误,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无效。报名前认真查看教务信息栏公布《重修课程总库》中所列课程信息方可报名。
5、重修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选择单独编班听课人数大于30人的课程将组织编班教学,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教学管理,申请参加编班上课的学生应按时参加上课,经任课教师认定缺课累计超过1/3学时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6、不单独编班教学的课程,重修生以自学为主并可随开设班级听课。
7、重修考试随开课班级进行,学院将制作统一并下发重修听课(考试)证,届时学生参加上课与考试必须携带该证(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考试证或身份证)方允许参加,所有参加听课的重修生必须到任课教师处登记并记考勤,任课教师可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师用表中下载《石家庄铁道大学重修登记册》,考勤数据作为年终计算工作量的依据。
8、学生毕业时档案成绩取考试最高分,但重修成绩标记“重修”字。
9、报名方式如下:
本次报名由学生个人通过教务处主页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按如下方式登录:
“教务处主页”→“教务管理”→“重修报名”→“学生登录”,申请重修的课程。
附件1:2016秋重修报名通知.doc
附件2:2016秋重修报名课程库.xls
附近3:重修报名表模板.xls
教务处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