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修教学
1、单独编班教学:学生报名申请参加编班教学重修人数大于30人的课程共7门,安排在6-16周期间开课,任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教学,保证教学质量,对已报名参加编班上课的学生应按时到课并参加考勤(不参加编班上课的学生以自学为主),学期末任课教师将到课率不足2/3的学生名单交教务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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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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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上课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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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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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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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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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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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
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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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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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A)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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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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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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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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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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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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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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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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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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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性代数与几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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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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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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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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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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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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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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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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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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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物理(A)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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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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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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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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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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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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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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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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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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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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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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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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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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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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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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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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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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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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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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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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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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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云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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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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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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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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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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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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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法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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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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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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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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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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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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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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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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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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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力学(B)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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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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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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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剑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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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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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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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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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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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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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物理实验、体育课等以实践为主的课程或以大作业等形式在教学过程中进行考核的课程,重修生务必在规定时间( 详见附件重修报名汇总表或重修证)到任课单位报到,并由任课单位安排重修,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重修机会。
3、其它课程学生以自修为主,也可随本专业低年级插班听课,选择插班学生必须到任课教师处登记,任课教师可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师用表中下载《石家庄铁道大学重修登记册》,并对插班重修生进行考勤,将其作为年终计算工作量的依据。
4、停开的课程以学生自学为主。
5、重修生听课及参加考试时务必携带重修听课(考试)证。
二、重修考试
1、各教学单位在核定有关课程试卷印刷数量时请包含重修学生人数。
2、本学期开设的重修课程考试随正常考试进行,停开的课程在期末考试周单独组织考试。
3、因部分课程考试不在考试周进行,请报名重修的学生提前与任课单位联系确定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免耽误考试。
4、重修生在参加考试时请同时携带重修听课(考试)证及本人考试证。
5、《高等数学(A)Ⅰ》、《线性代数与几何(A)》报名参加重修选择“自学”学习方式的学生请注意:该课程最终考核包含平时成绩和卷面成绩两部分,需要平时成绩的学生请在10月19日之前与数理系办公室联系。
教 务 处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