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根据《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每学年初评审院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14级,2015级,2016级在校本部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申报名额:
先进班集体
先进班集体名额6个
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班级人数的10%(采取四舍五入,如班级人数大于等于35人,可申报4人,班级人数25-34人的申报3人,在小于等于24人的申报2人,涉及留降级的班级,班级人数按照2017年8月前数字为准);优秀学生干部每班申报名额为1人,三好学生标兵原则上从上报三好学生人数中取前3%。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
1、全班学生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成绩显著,学生干部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
2、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优良,成绩突出,学年班级未出现考试作弊现象,到课率高,无私自逃课现象;
3、全班同学学习成绩优良者(班级中个人学位课、必修课平均成绩≥76分)≥60%,全班学习成绩(含学位课、必修课)不及格率≤5%,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无不及格;
4、具有积极上进、文明健康、集体荣誉感强的班风,班级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深入,全班同学团结友爱,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宿舍卫生平均达到良好以上,本年度无违纪受处分学生;
5、坚持早操制度,班级课余活动开张好,全班体育成绩及格以上者不少于80%
(二)三好学生: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关心国家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上进;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学年思想道德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班级前10名;
3、学习成绩优异,学位课、必修课平均成绩名列班级前10名,单科成绩补考后无不及格;
4、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体育课成绩良好(≥70分)以上,个人内务卫生良好,积极参加早操等文体活动;
5、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上课无迟到早退,无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
(三)优秀学生干部:
1、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3、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任劳任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4、具有实绩或在某一方面业绩突出,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本年度思想道德综合测评成绩居本班前10名,单科成绩补考后无不及格,体育成绩良好(≥70分)以上。
(四)三好学生标兵:
1、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2、思想道德综合测评成绩班级前3名,在各种大型比赛中获得较好成绩;
3、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成绩突出。
三、评选程序
先进班集体
1、班级上报:班级根据先进班集体条件,汇总本班材料,提交先进班集体评审表,不少于2000字事迹材料;
2、学院评议: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差额评选产生院级先进班集体;
3、结果公示: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班委会提名:班委会依据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条件,在广泛征求同学们意见的基础上,酝酿提名预备人选;
2、会议确定:班长召开所辖班级成员参加的班会,对上交的预备人选材料进行核实和比较,并根据各单位组织分配的名额确定上报人选名单;
3、班级上报:各班级对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然后依照学院分配的名额,根据审核结果向辅导员提交学生奖励呈报表(附件1);
4、学院终评:学院组织成立评委会,评选产生。
5、结果公示: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三好学生标兵
1、班级推荐:各班级可从上报三好学生中推荐优秀同学,提交学生奖励呈报表
2、学院终评:学院组织成立评委会,差额评选产生院三好学生标兵。
3、结果公示: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四、有关要求
1、各班级要认真组织评选、申报,坚持民主,严格程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把作用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
2、学生奖励呈报表及先进班集体评审表一式一份,可正反面打印。上交打印纸质版;
3、学生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咨询电气学院团委,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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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报时要填写申报表并于10月17日12:10前以班级为单位交于团委办公室(春晖楼1143室),逾期不报或未按要求上报当弃权处理。
联系人:刘祥霖、田晓光
联系电话:15733170269、1520003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