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团委、团总支:
为了进一步增强我校广大团员青年的团员意识、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全校各项工作中发挥主力军、生力军的作用,促进团风、学风和校风建设,切实加强我校共青团组织的自身建设,校团委决定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团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引导广大青年团员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三观”、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决心和信心。通过教育评议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共青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观念和模范意识,解决基层团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
本次团员教育评议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2日—11月7日)
各团委(总支)要通过展板、广播、网络等多种宣传途径,利用支部书记会、支部大会、主题团会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提高广大团员青年参与此次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团支部要安排好学习计划并报院、系团委(总支),各团委(总支)要对团支部的学习评议情况加强监督和指导。
(二)学习教育阶段(11月8日—11月12日)
利用团日活动和业余时间,以团小组或团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把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同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同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起来。组织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党的基础理论知识。组织学习《团章》,增进对团的性质、任务、团的组织体系以及团员的权利、义务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增强团员意识。
(三)个人总结、民主评议阶段(11月13日—11月17日)
认真对照《团章》及我校关于团员证管理、团费收缴使用、团籍管理、团组织生活、团内推优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组织团员开展自查评议,对自己一年来的各方面情况进行总结,要求每位团员都要提交详细的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情况、理论学习情况、文化知识学习情况、社会工作情况、社会实践情况、日常生活情况、缴纳团费情况等。在团员自查的基础上,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听取团员汇报,进行群众评议,对团员作出综合评价(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团员自查情况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注册条件、对不合格的团员进行批评教育、对违纪团员提出纪律处分建议等。
(四)总结推优阶段(11月18日—11月22日)
各团委(总支)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组织服务团员青年成长成才工作的实际,认真分析当前高校团员的特点和需求,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手段,构建服务体系,探讨凝聚青年、教育青年、增强团员意识的有效手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今后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措施和工作制度。活动结束后,请各团委(总支)将总结或调研报告交校团委。各团委(总支)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进行注册,并缴纳团费,对不合格的团员应暂缓注册,3个月后,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团支部大会讨论为合格团员后方予以注册,否则将取消其团籍。“五四”表彰的优秀团员将从评议“优秀”的团员中产生。
在团员学习教育、个人总结、民主评议、总结注册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由团支部负责把经过团员大会测评过半的优秀团员推荐给党支部,并统一填写《石家庄铁道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审核表》(附件二),推优比例为本科生团支部不超过团员数的10%,(所推报优秀团员必须在2014-2015学年度,且大一至少参加一次所在团支部组织的主题团日活动,大二以上至少参加三次所在团支部组织的主题团日活动)。研究生生团支部不超过团员数的20%。各团委(总支)将本单位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总结(包括推优入党的学生名单)和《石家庄铁道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审核表》,于11月27日前以文字和电子文档(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形式报送校团委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及有关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站在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重要意义,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工作中要积极争取所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和支持,保证活动有效开展。
    2、团员教育评议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要从解决本单位当前服务团员青年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入手,从服务团员青年的每一件小事做起,打好基础。宣传教育工作要及时到位,确保每名团干部真正了解到此次评议工作的实施程序和重要性,并使广大团员青年充分认识到此次评议活动的重要性。要丰富活动载体,充分调动广大团员的参与积极性。要立足长远,把此项活动作为今后团建工作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抓好抓实。
3、把此次评议工作与“推优”工作结合起来,通过评议对广大团员进行一次教育,并评议出一批思想积极、学习优秀、工作积极、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优秀团员作为推优对象,各支部应把推优结果及时上报。
4、凡团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团员(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等学生)都必须参加此次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对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评议和进行注册的团员,应说明具体原因并由所在单位核准后统一报送校团委备案。
5、各学院(系)要认真做好团员证注册工作,校团委将抽检各学院(系)的团员证注册情况。
 
                                                校 团 委
                                     2015年11月2日
附件一:
团员教育评议学习参考资料
《党章》(十八大修订后)      《团章》(团十七大修订后)
《团员教育手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             “中国梦”深刻内涵解读
习近平总书记在团十七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对青年的寄语
 
附件二:
石家庄铁道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审核表
推荐院系:                             推荐日期:
姓名
 
性 别
 
学号
 
出生年月
 
籍贯
 
民 族
 
职务
 
所在团支部
 
入团
时间
 
申请入
党时间
 
辅导员
 
个人
简历
 
奖励
情况
 
团支 部推 荐意 见
团支部大会于___年__月__日在_____召开,应当到会团员人数____名、实到会团员人数____名,___名团员同意推荐   _          _做党的发展对象。
              
                            团支部书记签名:
                                                   
基层团委审核意见
             (盖 章)
                                                
校团 委审 核意 见
 
(盖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