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系统地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和教育,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于2013年11月18至25日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指导思想
培训班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一系列较为系统集中培训,使学员深刻理解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指导思想、作风、纪律、党员权利和义务等党的基本知识。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行动上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身素质,积极靠近党组织,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
1、培训内容:(见附件1)
2、时间安排:11月18日至25日,各团支部在“2013年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总结推优阶段推选出优秀团员,并由辅导员审核推荐参加本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11月18日前以辅导员为单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11月18日至11至 25日,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进行教学活动、党课考试及结业典礼。
三、培训方式
1、本期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分组讨论、学员自学、观看电教片、社会实践及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进行。学习资料为十八新《党章》、十八大会议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各学习小组要在学习之余深入开展自学讨论,丰富学习内容。
2、以专业、年级为单位成立学习小组,每组选出1名组长,1名副组长,辅导员要加强对学员党课学习的辅导,支持和组织学员开展学习讨论,观看有关录像,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党委为各学习小组指派辅导教师,辅导教师由学院党委书记鲍怀义、副书记张学龙担任。
四、几项要求
1、参加培训班的学员,要自觉地用入党积极分子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饱满的政治热情,严肃认真的态度投入学习,严格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检查,为树立良好的学风和班风作表率。
2、各学习小组,除参加学院党委组织的教学、座谈和交流等活动外,还必须在指导教师组织下开展活动,学院党委要派专人指导和检查;各党课学习小组要有活动记录(书面),教学结束后要上交学习总结(包括学习心得、自身存在的不足、努力方向)。每位学员要做到课上有资料,课下有讨论,学习有交流,学后有总结,课程结束后每人需上交学习总结1500字。
3、各小组长负责每次培训考勤并报告培训班负责老师,要及时向各组学员传达学习要求,包括培训班的教学计划,强调学习纪律,要求每个学员按时参加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要请假的必须由辅导员事先批准并将请假条交主持老师备案,不得补假。凡旷课一次或缺席二次以上者,一律不予结业。各小组长负责做好考勤,并做好讨论记录,课程结束后上交院党委备存。
4、培训学习结束时,要组织进行党课结业考试,经考试后成绩合格者将颁发结业证书,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