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章程-工作证使用 1、工作证为校学生会成员的身份证明,所有学院学生会成员必须爱护并妥善保管。 2、工作证供学院学生会成员在日常工作中以及对外工作时使用,应佩带规范、得体。 3、由主席团负责监督检查学院学生会成员的工作证佩带情况。 4、工作证仅供学院学生会成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做抵押之用。 5、工作证若遗失应及时向办公室声明,新工作证的费用由其本人负担。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