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会作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一个重要载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进一步规范石家庄铁道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会的管理,推动学生会健康、有序的发展,丰富和活跃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特制定本条例。
2、学生会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适应社会发展需求,适应教育改革及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发挥广大同学与学校党政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校内民主协商和民主管理,充分体现学生会的思想教育功能、凝聚功能、培养功能、示范功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成为热爱祖国,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人才。
4、发挥联系学院各部门和广大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推动校园民主建设。
5、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6、组织广大同学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校园文明建设,创造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
7、加强同各兄弟院系学生组织的联系和交往,增进了解,加深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