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石铁大校教[2012]111号)和《石家庄铁道大学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级优秀本科生转专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系)在9月5日之前根据2013级各专业教学条件并结合就业等情况,制定转专业(类)接受计划及要求条件并报送教务处,接收计划原则上为各专业(类)该年级学生人数的10%。各单位的接收计划经主管校长审批后由教务处向学生公布。
2、凡符合条件拟申请转专业(类)的2013级学生请在9月16日前向学院(系)提出申请,填写《优秀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类)申请表》(网上下载),并附已修读课程成绩单,经所在学院(系)院长审批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对拟申请转专业(类)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由转入院(系)对申请转入的学生按程序组织考核和全面审查,提出拟录取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公布正式专业调整名单。
4、转专业(类)工作结束,教务处向学生下发转专业(类)通知单,进入转入专业(类)学习。
 
 
教 务 处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