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为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五届河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冀教高函〔2019〕27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大赛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 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

三、校赛组织机构

本届校内选拔赛由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研究生学院共同主办,工程训练中心承办,校创新创业协会协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吴文江教授担任主任,学校创新创业导师、行业企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公益组织、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

大赛争取社会资本赞助支持,名单经大赛纪律与监督委员会认可后另发。

各院系应根据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开展大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本届大赛主体赛事分为: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国际赛道和萌芽版块(详见附件1-2)。我校师生可参加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 高教主赛道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五、赛程安排

校内选拔赛分宣传发动、参赛报名、院系初赛和学校决赛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2019年5月)

各院系要组建大赛工作领导小组,充分挖掘优势专业和校友资源,强化科研成果转化和师生共创,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动大赛深入开展。

1.做好赛事组织发动工作。各院系要深度挖掘教师的科研项目成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加强与毕业校友联系,特别是已经创业的校友参与本次大赛;同时,积极动员指导本科生发挥专业优势,结合学科优势积极参赛,形成师生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2.精心遴选培育参赛项目。在项目培育过程中,坚持“面上普及、点上培育”,挖掘优势特色学科专业,构建“优势专业+特色项目+创新团队”模式,在教师科技成果转化中培育“高精尖”参赛项目。

(二)参赛报名(2019年5月7日-5月26日)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学生操作手册见附件3)。报名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团队报名信息并上传参赛项目材料。

(三)院系初赛(5月27日-6月2日)

各院系申报项目总数以大赛申报系统5月26日24:00之前统计的有效作品数量为准。各院系组织专家自行评审,经过路演等方式推荐本院系有效报名数量的10%(不足10项按2项推荐)参加校级比赛,并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

(四)学校决赛(6月3日-6月17日)

1.书面评审: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各院系推荐项目的项目计划书及1分钟视频进行书面评审,按一定比例评选出优秀项目进入现场路演答辩环节。

2.现场路演阶段:现场路演时间5分钟,专家提问答辩时间3分钟(具体要求与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校综合校赛情况,将适时邀请国赛、省赛评委来校为参赛师生开展培训和项目辅导,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赛。校内赛选拔赛参照国赛评审规则标准进行,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容。

六、项目材料准备

(一)报名材料:已完成网上报名,且齐全、符合要求的网上报名信息材料,各院系请于6月3日前将《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院系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的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报送至工程训练中心(体育场北侧原国防所院2楼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二)电子材料:

1.项目计划书:pdf格式,大小不超过20M。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参赛团队还需将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附在计划书后。

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

2.项目展示PPT:5分钟PPT汇报材料,用于现场展示和答辩,要求为ppt、pptx格式,大小不超过20M。

3.项目一分钟展示视频:展示视频要求画面清晰流畅,声音清楚,为mp4格式,视频时长为1分钟,大小不超过20M。生成视频时,视频编码为H.264,音频编码为AAC,分辨率为800*600。

所有项目材料以“院系简称+赛道+组别+项目名称+负责人”的格式进行命名,各院系请于6月4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三)纸质材料:项目计划书1份,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各院系请于6月4日前报送至工程训练中心(体育场北侧原国防所院2楼办公室)。

七、奖项奖励

1.校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学校推荐优秀项目晋级省赛。

2.获奖团队按照《石家庄铁道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铁大教[2019]72号)文件进行奖励。

八、参赛院系工作要求

为扩大我校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各院系以班级为单位动员学生申报本届“互联网+”大赛项目(各院系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6),在确保参赛项目数量前提下深度挖掘高质量项目,学生获奖情况与院系报名情况将作为院系年度教学管理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指标。

各院系要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积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大力推动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7936053,87935143

联 系 人: 李老师,杜老师

邮 箱: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五届河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3.大创服务网学生操作手册 

4.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院系推荐项目汇总表

5.商业或项目计划书提纲和撰写注意事项

6.石家庄铁道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名额分配表

 

教务处 学生处 校团委 研究生学院 工程训练中心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