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39院长办公会的会议精神,研究生管理由现在的集中管理调整为研究生学院宏观管理与各培养单位具体管理相结合。通过对国内部分高校研究生管理体制调研,征求我校部分培养单位的意见后,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实行研究生学院宏观管理与各培养单位管理后具体的管理体制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管理体制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为使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合理,职责进一步明确,工作人员和相关政策进一步落实到位,研究生管理由分管校领导主管,研究生学院为职能部门,负责招生、培养、学位,各培养单位负责具体工作;研工办为职能部门,主要负责规章制度制定、上级精神传达、大型活动组织等宏观管理,各培养单位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就业工作由研工办统一管理。工作框架如下:

 
二、工作职责
1.研工办职责
1)学籍管理:包括入学与注册、转专业与转学、休学与复学、退学、毕业结业与肄业、奖励处分。研究生入学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各培养单位具体实施。
2)研究生证管理:研究生证由研究生分院统一下发,丢失补办者由培养单位开具丢失证明,同时到《石家庄铁院报》挂失声明,研究生学院核实后,方能补办。
3)评优评先:包括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硕士毕业生评选。培养单位申报,研工办评选。
4)普通奖学金:按入学时享受普通奖学金的名额,研究生学院按月统一上报财务处。对于中途更换银行卡者,在培养单位登记后,报研究生学院修改。
5)研究生专项科研基金资助:研究生自由选题申报,培养单位收齐后,统一交研究生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6)研究生会建设:培养单位推荐优秀研究生作为研究生会候选成员,研究生学院负责招聘。
7)名师讲座:研究生学院聘请名师,开展学术讲座。
8)就业工作:负责研究生签约、派遣、改派、档案邮寄等工作。
9)研究生出国(境):应由研究生学院集中管理。
2.培养单位职责
研究生实行培养单位管理后,应由学院(系)行政副院长、副书记主管,研究生学院定期召开研究生工作例会。在一些研究生相对较多的单位,应设置研究生专职辅导员,研究生相对较少的单位,可以由现任辅导员兼职。
1)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贯彻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关于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决定,调查、分析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状况和动态,做好有关思想政治表现的考核、鉴定,并做好落实工作。
2)党团建设:设立研究生党支部,负责研究生的党团建设。
3)请销假:由培养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4)查课:由培养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5)婚育管理:由培养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6)住宿、卫生检查:研究生住宿要相对集中管理,由培养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7)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贷款工作:由培养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8)医疗保险:研究生入保、报销等事宜由培养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9)学生档案:由培养单位负责管理,研究生毕业时辅导员统一整理学生档案,移交研究生学院邮寄。
10)催缴学费住宿费:由培养单位负责催缴。
11)各种比赛报名:研究生学院下发各种比赛通知,培养单位负责报名,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挑战杯”、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院运动会、研究生学院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等。
12)元旦晚会:培养单位上报晚会节目,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
13)社会实践:由培养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14)研究生论坛、导师讲座:由培养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15)就业工作:参照本科生就业方式,由培养单位统一管理,交研工办派遣。
 
各项细节工作具体协商解决。
研究生学院研工办
201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