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新闻

关于发送2015年全年实习和课程设计时间安排(最终稿)的通知

 

 

 

各学院(系)、工程训练中心:

 

2015年全年的实习和课程设计时间安排终稿已经完成,部分夏季学期的计划任务已经调整到春秋季执行。现将终稿(见附件1)发各单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期和时间

 

夏季学期:自7月6日至9月13日,共10周,其中第6周没有安排项目,5、7周安排少量项目。

 

春季学期:自3月2日至7月5日,共18周。

 

秋季学期:自9月4日至2016年1月17日,共18周。

 

夏季学期项目基本按每周6天排课,执行时可任意休息1天。春秋季的任务(含夏季调整到春秋季的任务)原则上由各承担单位具体落实,计划时间以承担单位通知为准。

 

二、反馈意见

 

若再有问题务必于6月2日前提出反馈意见(需由主管教学领导审核),如果没有问题请严格按照现在安排的时间执行。暑期任务利用考试周或者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务必提前报教务处确认后方可执行(无特殊原因调整的按调停课认定)。

 

三、教室需求

 

时间安排等无异议后,请各单位统计夏季学期需要教室情况(见附件2),要填写准确的时间和详细要求,务必于6月4日前报送电子表格(电话告知)。其中使用多媒体教室的项目,各单位通知指导教师,后期接到教室安排后若发现没安排教室或需求有变化于6月30日前到多媒体教学部(基础教学楼517或507)联系。

 

四、报送计划与总结

 

所有项目(包括春、秋、夏季学期实习和课程设计)均要按规定模板填写实习实施计划和教师指导总结。

 

1. 填写要求:实施计划和总结至少列出每天的任务内容,所有项目每周需要安排5整天饱满的任务。多个班级同一时间实施的项目只填写一份计划或总结即可,分散实习要附学生的实习地点

 

2. 实施计划:各承担单位统一整理汇总交教学主管领导审核后,于6月30日前集中报教务处(只报电子稿),文件名称以“单位简称-实习编号-实习名称-班级名称实施计划”命名,如“土木-S010001-认识实习-土1101-1-9实施计划”),单位自留书面稿。如果后期需要调整,请提交经领导审批的书面实施计划(含电子稿),报教务处审核后方可执行。

 

3. 实习总结:各单位先留存,秋季学期根据教务处通知再报送电子版(命名同实施计划,只将“实施计划”修改为“总结”即可)。但报销经费时需要提供纸质总结。

 

五、重修补做要求

 

通知已经报名重修或补做的学生(名单见附件3),春季(含夏季调到春季)的项目还没有联系承担单位或指导教师的尽快联系;暑期的项目在6月22日至30日期间与承担单位办公室或指导教师联系具体事宜。报名后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需要填写“本科生实习和课程设计重修补做变更申请表”,否则按照重修补做一次计算。

 

六、项目执行

 

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和协调,任务量饱满,尽量给学生创造动手机会,结束后根据学生提交报告(作品)、表现和考核等,综合评定成绩,缺课时间累计达到项目总时间1/3以上者,直接评定为不及格。各承担单位要加强过程监督和质量监控,教务处根据情况随时组织抽查。

 

七、特殊说明

 

1. 在信息学院机房上机的项目,请指导教师于6月30日前与信息科学与技术实验中心联系具体事宜。

 

2. 由于部分行政班级已经调整为专业班级,确实需要按照行政班级执行的,在计划时间内不影响其他项目的情况下可按行政班级实施,但需按专业班级报送成绩。

 

由于资源有限,互相影响较大,不能完全满足各单位的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合理安排,成立自查小组进行检查和指导。

 

 

 

 

(提示:后期若有调整均以网上数据为准)

 

 

 

 

 

 

 

 

  教务处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