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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部:
现将2014届毕业生毕业补考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补考资格
1、教学计划中学位课、必修课(含体育课)、集中实践环节有不及格者。
2、专业限选、专业任选和通识选修未达到最低学分要求者。
3学位课程学分绩点小于1.7者,可以申请参加补考。(学位课程学分绩点已达到1.7者,不允许报名)
4、因为作弊受到处分的学生,学位课程学分绩点小于3.0者,可以申请参加补考。
二、补考门数
1、符合补考资格的毕业班学生可申请参加5门以内(含5门)的课程(或实践教学环节)的补考(或补做)。
2、河北省计算机一级考试未通过者,《大学计算机基础》按一门课程补考,计入补考总门数。
3因教学计划调整,学位课或必修课在同专业下一年级停开,没有安排重修的课程,可报名补考,不计入补考总门数。
4、实践教学环节不合格者,经与任课单位协商后,本学期能补做的,可以补做,计入补考总门数之内;在本学期不开设又不能在毕业前补做的,可随短学期实习或下一学年内随开设班级进行,计入补考总门数之内,暂缓毕业。
52014届毕业生通识选修指定15门,由学生视情况在网上选择课程,计入补考总门数之内。
三、报名组织
1、报名时间为43000时—4101700时。
2补考由学生自愿申请(含本学期正在重修的课程,如补考通过,不再参加重修考试;如补考未通过,可继续参加重修考试,毕业结果待定)。
3报名截止后,未报课程视为自动放弃补考机会,本次补考组织工作时限性较强,将严格执行不允许补报和不办理缓考办法,请各单位务必安排专人负责本次补考各环节的组织工作。
4因为有学生在外地参加实习、研究生复试、公务员考试,请务必通知到每个毕业生。
5不按规定报名,报考门数超过5门者,将取消所有课程补考资格
6、专业限选和专业任选由学生到所在院系报名,院系在满足补考学生选课要求的前提下,应协调学生尽量集中在几门课程报名,院系负责汇总数据,并于4101700前,将报名数据按公布模版形式以EXCEL电子表格及盖章后的打印稿报送教务处。
附件:1、通识选修课补考课程列表
        2、教务系统报名界面
                                                     
                                                           201242
 
 
1、全校公共选修课补考课程列表
序号
课程号
课程名称
课程学分
性质
开课院系
1
T040003
大学语文
2.0
A
人文学院
2
T040010
婚姻家庭与继承
1.5
A
人文学院
3
T040017
美学概论
1.5
A
人文学院
4
T040018
秘书学基础
2.0
A
人文学院
5
T040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1.5
A
人文学院
6
T030006
电子商务基础及应用
2.0
B
经管学院
7
T030010
公务员制度
1.5
B
经管学院
8
T030011
管理学基础
1.5
B
经管学院
9
T030016
理财规划
1.5
B
经管学院
10
T040048
西方经济学
2.0
B
人文学院
11
T090001
Visual Basic 程序设计
3.0
C
信息学院
12
T090006
C语言程序设计
3.0
C
信息学院
13
T090007
Internite 网基本技术及应用
3.0
C
信息学院
14
T090008
Java 语言程序设计
3.0
C
信息学院
15
T090009
多媒体技术应用基础
3.0
C
信息学院